國安辦首發化工園區安全指導意見
發布時間:2012-08-14人氣:4268
8月9日,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首次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》,要求各地按照“統一規劃、合理布局、嚴格準入、一體化管理”的原則,做好園區的規劃選址和企業布局,嚴格園區內化工企業安全準入,加強園區一體化監管,采取各種措施降低園區安全風險。
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了解到,目前,石油和化工生產大型化趨勢越來越明顯,產業集聚發展已成趨勢,推動了各地化工園區的興起。目前全國已建立112個省級、305個地市級、829個縣級化工園區和集中區,已有9700多家化工企業落戶園區。但我國目前的安全監管體制、機制與法制滯后于園區的發展速度。化工園區一般面積大,企業多,風險集中,現行的化工園區安全管理機制不完善;化工園區作為一種新型發展模式,現行的法律標準有些不適用于化工園區;化工園區內也發生了一些安全事故。因此,化工園區的安全生產管理被列入重要議事日程。
國務院安委辦指出,各地要確定專門區域發展化工產業,并將園區規劃納入當地城鄉發展規劃。園區選址應把安全放在首位,使園區規劃與城市發展規劃相協調、園區功能與其他主體功能區相協調。園區內各企業的布局應滿足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,并綜合考慮主導風向、地勢高低落差、企業裝置之間的相互影響、產品類別、生產工藝、物料互供、公用設施保障、應急救援等因素,合理布置功能分區。
《指導意見》強調,當地政府要建立化工園區的企業準入和退出機制。充分考慮園區產業鏈的安全性和科學性,有選擇地接納危化品企業入園;大力支持產業匹配、工藝先進的企業入園建設,嚴格禁止工藝設備設施落后的項目入園,嚴格限制本質安全水平低的項目建設;嚴格控制涉及光氣、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建設項目,從嚴審批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企業、重點監管危化品生產儲存裝置或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;新建化工生產儲存裝置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,涉及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氣體的生產儲存裝置必須裝備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系統,涉及“兩重點一重大”的生產儲存裝置應裝備安全聯鎖系統;勞動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業不得與化工企業混建在同一園區內。
國務院安委辦要求,當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化工行業發展特點,統籌考慮產業發展、安全環保、應急管理等各方面的需求。園區的建設以有利于生產安全為原則,完善水、電、氣、風、污水處理、公用管廊、道路交通、應急救援設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,實現基礎設施、公共配套設施和安全保障設施的專業化共建共享。